第五章

熱鬧的婚禮

民國三十九年 · 1950 · 鹿港

民國三十九年八月十四日上午十點多,鹿港頂番婆派出所門口來了輛新娘禮車,這輛黑頭轎車是熱心的彰化區區長借給我們的。那時候彰化還沒有成立縣,只有區,所以在彰化區長是最大的。 分隊長好面子,愛做公關,要外子花了一百多元(大約一個月的薪水加福利金)請了一個八、九人的鼓號樂隊,坐在中吉普上,跟在黑頭轎車後面,吹吹打打的來迎親。 十一點半左右,禮車把新娘迎娶出來,樂隊再一路敲鑼打鼓,吹奏著喜氣洋洋的樂曲,走進鹿港最大的中山路,從街頭走到街尾,沿路家家戶戶都出來看熱鬧,好像大拜拜一樣。遊行之後,再到區公所的禮堂準備舉行婚禮。 可是難題來了,主婚人竟然不願意來,婚禮沒辦法舉行。我父親不來,是因為本省人嫁女兒,爸爸沒理由陪著她去男方,他不知道我們採用的是西式婚禮。車子開到我家三次,終於說服他老人家,答應來參加婚禮,大家才放下心來。 過了十二點多,婚禮終於開始。證婚人是鹿港鎮鎮長陳培熙,介紹人是雙方的長官,就是分隊長和分局長。儀式簡單隆重,席開六桌,樂隊吹奏著結婚進行曲,婚禮在大家的祝福下完成。沒想到原來家人堅決反對的婚姻,竟然在從來沒見過的熱鬧場面下完成婚禮。

婚禮上的合照。